闽工商广〔2010〕390号
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“跨越杯”
福建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
各设区市工商局:
推动福建跨越发展是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,也是福建在新的历史起点,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选择。当前,全省上下正在“大干150天,实施‘五大战役’”,工商系统承担“城市建设战役”中整顿规范广告发布内容的工作任务。为融入发展大局,更好地服务福建跨越发展,省工商局决定,在全省范围组织“跨越杯”福建公益广告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本次大赛的主题是“营造跨越氛围、助推跨越发展”。
各级工商局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,以“大干150天,实施‘五大战役’”为着眼点,充分展现福建跨越发展精神,生动反映全省人民建设海西、奉献海西的精神风貌。公益广告的题材可涉及生态文明、社会公德及人类人性普遍关注的共同话题。
二、时间安排
活动时间:2010年9月1日--12月30日
征稿时间:2010年9月1日—12月10日
三、参赛对象
热心公益事业、有志于为福建跨越发展营造跨越氛围的各行各业、各界人士。特别要发动广告业、传媒业、大专院校、工艺美术团体,尤其是广告策划、创意、制作人士积极参与本次大赛。
四、活动内容
1.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作品以平面类广告作品为主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,要求主题鲜明,格调高雅,积极向上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。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,但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。
2.本次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在省内主流平面媒体上以4开版篇幅刊发(具体版面设计及规格要求见附件)。参赛初选作品指定在《福建日报》、《海峡都市报》、《东南快报》、《海峡导报》平面媒体展示。
3.为让更多优秀的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,大赛结束后,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奖项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并设立组织奖、创意奖和传播奖。对获奖者将颁发“跨越怀”公益广告获奖证书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本次大赛是全省工商系统主动融入跨越发展大局,助推福建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各级工商局要通过大赛活动,引领广告经营者自觉抵制虚假广告,自觉融入福建跨越发展大局,实现从更高层面对广告业的监管;要通过大赛活动,引导广告业营造积极向上的行业氛围,展现我省广告业的创意水平,彰显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的社会责任;要通过大赛活动,检验广告经营者实力,支持广告业发展,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“十大文化产业”的要求,以跨越式精神推动全省公益广告创意水平与发布规模实现质的飞跃。
2.各级工商局要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本次大赛的组织落实工作,积极组织和广泛动员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踊跃参加活动,努力探索全社会积极参与公益广告、全行业重视公益广告的良性机制。本次大赛以自愿参与为原则,工作推进中,要杜绝任何形式的摊派行为。
3.省工商局将协调相关省级主流媒体,本着公益性传播的原则,在兼顾效益的同时,为参与大赛的广告主优惠提供版面。
4.各设区市工商局在组织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参加大赛活动的同时,还可以组织协调当地媒体,开辟相应版面,刊发参赛的公益广告,形成全省上下联动、全行业动员、全社会参与,为福建跨越发展奋力拼搏的浓厚氛围。
5.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根据大赛作品征集要求,将参赛作品报送到省工商局广告处(报送方式详见附件)。
报送截止日期:2010年12月10日
联系人:郭燕琼、刘志红
联系电话:0591-87571982、87579365
传真:0591-87580301
附件:
1.报送作品要求[点击此处下载]
2.在媒体刊发入选参赛作品的样式
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五日